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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时间:2023-02-08 20:28:47
合同包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通勤车租车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
废标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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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通勤车租车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0元
1.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税收缴纳凭据))和未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其投标文件未对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进行承诺。),资格审查不通过,剩余3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